規章辦法 | ASF獎學金

國際聯青社台灣總會

亞歷山大獎學金辦法

 

第12屆第2次理監事會議訂定

第15屆第2次理監事會議修正

第17屆第2次理監事會議修正

一、緣起與宗旨:

  (一)為配合國際協會紀念聯青社創始人 Paul Alexander 所成立之Alexander Scholarship Fund(縮寫ASF),以協助有志服務YMCA之青年或YMCA幹事完成必要之教育。

  (二)本會經理事會及會員大會同意設置我國亞歷山大獎學金,協助本國YMCA幹事深造,俾促進聯青社與青年會在本國之伙伴關係。

二、獎學金籌募:

  (一)每年由聯青社全體社友捐獻特定金額給本獎學金。

  (二)捐款。

  (三)歷屆亞歷山大獎學金基金結餘。

三、受獎人基本資格:

  (一)在中華民國各YMCA擔任專任幹事或有志服務YMCA之青年。

  (二)願致力本國聯青社與YMCA運動者。

四、受理方式:

  (一)由各分社視地方基督教青年會之需要,向本會提出計劃。或由各地青年會經全國青年會協會向本會推薦適當人選若干名。

  (二)每一計劃內容包括:1.社推荐書 2.受獎人簡歷及自傳 3.深造計劃書 4.地方基督教青年會同意書 5.其他有關文件。

  (三)受理推薦日期:每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五日。

五、評選方式:

正式入選名單於一月底以前經由常務理事會評選,決定名額和金額後,通知推荐社、受獎人及所屬青年會並知會YMCA全國協會。

六、給獎方式:

  (一)於受獎人辦妥入學及出國手續後,或辦妥計劃必要手續後,得擇期公開頒發。

  (二)受獎期限自通知日期起壹年為限。

七、附則:

  (一)受獎人於學成回國後或計劃實施完成後,應出席本會理事會並提出書面報告。

  (二)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三)受理推薦日期:每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