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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台灣好禮運動系列 實施全國中小學「好禮微笑小天使」選拔解說
一、 選擇配合實施選拔活動之對象: 1. 國際聯青社台灣總會所屬全國各地每一分社(會)就近在所在區域社區內選擇一所以上之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為實施「好禮微笑小天使」選拔活動配合主辦學校。 2. 將選好之學校用傳真通知〝台灣好禮運動推行委員會〞執行處總幹事駱春輝社長,告知學校所在地址、名稱、學童數目、老師教職員數目、及班級數目,以便執行處作為寄發海報、微笑卡、貼紙及文宣資料數量之依據。 (總幹事駱春輝社長─台北中正社) 電話:02-2731-1947 傳真:02-2773-1195 手機:0922-424-615 3. 各社與配合主辦之學校於2004年3月即時展開座談及實施事宜細則。
二、 海報 1. 由推行委員會執行長負責設計印製 2. 分A1版,A2版,及A4版,三種 3. A4版,將於3月20日前印好,由總幹事(中正社)負責函送各社社長,每社分得140張,請社長將其中100張送給配合實施之一所學校(若2所以上,以每校100張計算),40張分給每一位社友。 4. A1版,將於3月25日由總幹事(中正社)函送各社社長,每社15張,其中10張送給配合實施之學校(每一所學校10張),5張社長保留統籌運用。(保留一些在表揚大會使用) 5. A2版,將於3月25日由總幹事(中正社)函送各社社長,每社30張,其中20張送給配合實施之學校(每一所學校20張),10張社長統籌運。(保留一些在表揚大會使用)
三、 認證微笑卡 1. 由推行委員會執行長負責設計印製,A4黑白版。 2. 將於3月20日前,由總幹事(中正社)函送達各社社長,依配合實施主辦之學校學生數分送,每一學校每一學生各發一張。 3. 在實施時段內,每一學生各分得保管一張,將學校名稱、學生姓名、年級、指導老師姓名,由學生自行填寫。 4. 各分社將社名、地址、電話、社長姓名,刻成橡皮章,在右上角上蓋好後,依學生數目送給配合實施學校。 5. 每一微笑卡,共36貼紙處,於每位評分老師給予彩色貼紙時,將貼紙依序貼上,以36張貼紙為滿分。 6. 微笑卡不夠使用時,請各社或各校自行影印運用。 7. 微笑卡每累計積滿12枚貼紙時,請級任導師認證一次(簽名),於活動結束後,認證統計後繳交學校,由學校統籌選出全校優良代表(好禮微笑小天使)。 四、 各校參與評選老師 1. 原則上至少每一學校每年級由學校指定8位老師為評選老師,原則上每校為48名(6年級×8老師/年級)教職員被指定為評選老師。 2. 學校規模較大(全校超過24班者)評選老師超過48名時,原則上以每一班由學校指定2位老師為評選老師, 全校共有評選老師=班級數×2老師/班,但以96名為上限。
五、 貼紙(微笑標誌) 1. 由推行委員會執行長負責設計、印製、A4彩色版。 2. 將於3月20日前,由總幹事(中正社)負責函送達各社社長。 3. 每一位被指定參與評選之老師各分得有4張(內有192枚貼紙) (4張×48枚=192枚) 4. 每校所須貼紙數量為 至少48老師×4張/師=192張貼紙 (即48老師×192枚/師=9216枚貼紙) 但規模較大學校(全校超過24班者),所須貼紙數量為 班級數×2老師/班×4張/師= 張 (即班級數×2老師/班×192校/師= 枚) 5. 各社依社友數分得彩色貼紙(以每位社友一張計算),保存社內視狀況靈活補充運用。 6. 各評選老師在實施時段內,在學校內外各種場合,看到(遇上)本校學生符合〝好禮微笑〞選拔實施內容之優良表現者,每次剪下一枚貼紙致贈給該優良好禮表現學生,該生將彩色貼紙帶回依序貼在微笑卡上。
六、 活動實施時段 2004年4月1日∼4月30日為實施活動月,各校在4月份內,選擇連續二週為活動實施時段(本活動實施時段為二週)連續實施。(譬如選擇在4月第三、四週即4月19日∼4月30日)
七、 統計選出學校優良代表──好禮微笑小天使 1. 每一位學生微笑卡,每集滿12枚貼紙時,請級任導師認證簽名一次。 2. 於活動結束,每一位學生將微笑卡繳交給級任導師作最後統計貼紙數及請級任導師核章。 3. 各學校依年級不同,原則上每年級選出最優良好禮代表(好禮微笑小天使)4名,全校共24名接受表揚,若學校規模較大全校超過24班者,可酌量以每班1名計算,但全校總優良好禮學生代表(好禮微笑小天使)以不超過48名為限。 4. 各分社各學校於5月5日前,將各校選拔出來之「好禮微笑小天使」名單,(包括學校名稱、學生姓名、學生年級班次、及指導老師姓名)送達〝國際聯青社台灣總會轉台灣好禮運動推行委員會執行處收〞。
八、 表揚 1. 表揚時間:原則上請在2004年5月份舉辦,但可選擇配合國際聯青社全國大會在6月5日集中表揚實施。 2. 表揚地點:依下列各狀況,由各分社各學校配合自行決定, a. 各學校內大型聚會 b. 國際聯青社聚會 c. 2004年6月5日國際聯青社全國大會(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 3. 表揚方式: a. 表揚證書─由台灣好禮運動推行委員會統一印製分發各社。 b. 贈送禮物─由各地每一主辦國際聯青社自行購買禮物致贈。原則上每一位好禮微笑小天使致贈500元以上禮物。 c. 其他─各市、縣教育局之表揚。各學校在相關課外活動課程加分。 4. 各分社將表揚時間及方式決定後,請於10天前通知〝國際聯青社台灣總會〞及〝台灣好禮運動推行委員會執行處總幹事〞。
九、 分函各市、縣教育局(教育主管單位) 1. 實施前:a. 以台灣好禮運動推行委員會、國際聯青社台灣總會、及各分社一同之名去函告知 b. 請各主辦分社個別再以各地主辦社及配合學校之名去函向各市、縣主管教育局報備。 2. 實施後:請各主辦分社,個別以各地主辦社配合學校之名,將成果及選拔出來之名單向各市、縣主管教育局行文報告,並邀請參加各方式之表揚大會。同時函請各市、縣教育局加以表揚。
十、 成果報告 1. 國際聯青社台灣總會所屬各分社(會),將各地各分社(會)主辦之成果照片4張(4×6)及一份A4規格之成果報告書,於5月15日前送達〝台灣好禮運動推行委員會執行處〞。 2. 成果將作為表揚〝好禮運動推行〞傑出分社之依據(台灣好禮運動推行委員會暨國際聯青社台灣總會將為本項活動獨立表揚傑出分社)。 3. 各分社可在6月5日全國大會將成果各自製作A0規格之成果板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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